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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2-03-01 11:46来源:二分公司 作者:二分公司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相关工作通报与要求
多措并举促车容车貌提升  视频监查降无证人员运营
 
  2022年元月份,公司主要营运指标中,乘客投诉率0.352‱(行业转办投诉率0.369‱)。涉及综合管理指标中,驾驶员人车比系数1.72。
 
  一、各分公司全年营运指标完成情况表
 
营运指标
各分公司达标情况
全公司
301
302
投诉
乘客投诉率‱
0.289
0.162
0.076
0.370
0.406
0.462
0.590
0.352
行业转办投诉率‱
0.173
0.377
0.303
0.444
0.348
0.578
0.363
0.369
投诉查实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劣质服务查实率
-
100.00
-
-
100.00
-
-
100.00
对乘客投诉的回复满意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单车年度有效投诉3起及以上
0
0
0
0
0
0
0
0
督查
督查合格率%
99.73
99.76
98.67
99.44
100.00
99.74
99.51
99.62
评议
乘客评议平均分
99.97
99.92
99.96
99.88
99.93
99.97
99.97
99.95
处罚
本年累计应处罚金额(元)
550.00
1120.00
70.00
120.00
1920.00
970.00
410.00
5160.00
本年累计实处罚金额(元)
550.00
1120.00
70.00
120.00
1920.00
970.00
360.00
5110.00
--补罚金额
0
0
0
0
0
0
0
0
本年累计累计处罚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7.80
99.03
行业违规处罚车台数
0
0
0
0
0
0
0
0
 
二、本月乘客投诉、营运督查情况
 
类别
考核项目
一公司
二公司
301公司
302公司
四公司
五公司
六公司
全公司
乘客投诉
乘客投诉受理数
7
8
4
9
11
10
15
64
--行业转办投诉数
3
7
4
6
6
10
8
44
--行业转办投诉率
0.173
0.377
0.303
0.444
0.348
0.578
0.363
0.369
乘客投诉有效数
5
3
1
5
7
8
13
42
乘客投诉查实数
5
3
1
5
7
8
13
42
总营运次数
173045
185552
132195
135024
172546
173044
220235
1191641
【乘客投诉率】
0.289
0.162
0.076
0.370
0.406
0.462
0.590
0.352
【投诉查实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乘客投诉处罚数
5
3
1
5
7
8
13
42
【投诉处罚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劣质服务受理数
0
1
0
0
2
0
0
3
劣质服务查实数
0
1
0
0
2
0
0
3
劣质服务查实率
-
100.00
-
-
100.00
-
-
100.00
营运督查
督查不合格项数
1
1
3
2
0
1
2
10
--配合检查不合格
0
0
0
0
0
0
0
0
--规范服务不合格
1
1
0
0
0
1
1
4
--车容车貌不合格
0
0
2
1
0
0
1
4
--营运标志不合格
0
0
1
0
0
0
0
1
--配套设施不合格
0
0
0
1
0
0
0
1
营运督查检查项数
375
425
225
355
430
390
405
2605
【营运督查合格率】
99.73
99.76
98.67
99.44
100.00
99.74
99.51
99.62
未持证亮证数
0
0
1
0
0
0
1
2
营运督查检查车数
75
85
45
71
86
78
81
521
【亮证服务率】
100.00
100.00
97.78
100.00
100.00
100.00
98.77
99.62
营运处罚
应处罚金额
550.00
1120.00
70.00
120.00
1920.00
970.00
410.00
5160.00
实际处罚金额
550.00
1120.00
70.00
120.00
1920.00
970.00
360.00
5110.00
--补罚金额
0
0
0
0
0
0
0
0
--当期金额
550.00
1120.00
70.00
120.00
1920.00
970.00
360.00
5110.00
【当期处罚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7.80
99.03
营运自查
自查记录数
384
400
536
466
500
445
707
3438
自查纠错数
16
10
4
4
15
13
6
68
【自查纠错率】
4.17
2.50
0.75
0.86
3.00
2.92
0.85
1.98
 
乘客评议
乘客评议车数
246
243
181
186
243
245
290
1634
乘客评议次数
22278
19131
9546
9384
17629
19202
18900
116070
【乘客评议平均分】
99.97
99.92
99.96
99.88
99.93
99.97
99.97
99.95
 
  四、月度营运情况分析
 
  1、受理投诉64起,有效投诉42起,投诉有误22起。其中:客管处转企业处理44起,其它20起。
 
  2、受理劣质服务3起,其中受理拒载投诉3起,认定3起。
 
  3、受理失物查询49起,其中:未找到失物21起,找到失物28起。
 
  6、1月行业行政立案和移交区执法机构违规处罚车辆
 
  已处理:1133、1165、2001、2008、2136、3192、5010、5015、5135、
 
  9、乘客评议次数不满30次车辆名单(1月)
 
自编号
评议次数
评价得分
自编号
评议次数
评价得分
3213
29
100
3140
18
100
6040
29
100
4133
18
100
6136
29
100
6251
18
100
B3023
29
100
B3366
18
100
2113
28
100
3126
17
100
3328
28
100
6050
17
100
B3028
28
100
6178
17
100
B3299
27
100
B3013
17
100
2084
26
100
B3367
16
100
3176
26
100
B3236
14
100
3181
26
100
3121
13
100
3355
26
100
6102
13
100
B3313
26
100
3092
12
100
3130
25
100
6173
12
100
4231
25
100
B3317
12
100
B3286
25
100
B3001
10
100
B3316
25
100
3185
8
87.5
B3318
25
100
6034
8
100
B3359
24
95.83
6051
6
100
3323
23
95.65
B3071
6
100
3327
23
100
6049
5
100
3354
23
100
B3361
3
100
6135
23
100
3135
1
100
B3034
23
100
3141
1
100
B3037
23
100
3174
1
100
4095
22
100
3324
1
100
6093
22
100
3343
1
100
B3272
20
100
6266
1
100
2015
19
100
3109
0
0
6041
19
100
3224
0
0
B3275
19
94.74
3349
0
0
 
  五、12月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情况分析。
 
  根据《武汉交通运输综合检查系统》记录,12月份,公司营运车辆共68台车被行业稽查人员查处,违规项目主要集中在“车容车貌”及“驾驶员吸烟”;共13台车被乘客“差评”;
 
  六、应重点培训教育的驾驶员
 
类别
分公司及自编号(有下划线的是劣质服务驾驶员)
301
302
当月应回炉
 
2001罗莉
 
 
 
 
 
历史未回炉
 
 
 
 
 
 
 
 
 
 
  七、有关工作通报与要求
 
  1、元月,营运督导部组织编撰了公司《2021服务质量信誉档案》汇编,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巡游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待公布。
 
  因质量信誉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关闭,暂无法确定公司营运车辆元月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情况。
 
  2、《武汉交通运输综合检查系统》是交通运管部门记录、传达执法数据的重要平台。为配合该系统做好违规驾驶员处理工作,现明确有关操作要求;一是在该系统中被记录为“现场整改”的驾驶员违规行为,由营运督导部传达至相关分公司,由分公司按公司相关管理规章予以处理,计入分公司“自查”;二是在该系统中被记录为“转企业整改”的,由营运督导部输入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分公司按“营运督查”进行处理。
 
  3、为加强营运车辆保洁,公司将充实保洁人员、保洁设备。营运督导部将按年度制定车辆年度保洁计划,请各分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保洁计划通知所属车辆到保洁点进行进行清洁、消毒。
 
  4、2022年,要继续坚持营运督导部每天35台、分公司每天10台车的视频监控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驾驶;督导部查处的上“营运督查”,分公司查处的上“自查”。对分公司管理人员查处的无证经营将提请公司给予加分奖励。
 
  元月,营运督导部通过视频监控平台抽查车辆665台次,发现问题车辆6台,其中:6031、2177、1224车驾驶员营运中使用手台;B3367车摄像头故障;6074、3187车驾驶员无证营运。上述6台车均按督查不合格输入管理系统,相关分公司按规定予以处理。
 
  5、《最美出租车评选奖励办法》已自今年元月1日起执行,各分公司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加强营运车辆车容车貌检查、整改,对符合达标条件的车辆按相关要求予以推荐。
 
  6、今年,营运督导部将每月两次综合营运督查队或行业稽查中车容车貌不合规、驾驶员吸烟等违规行为的车辆像片、时间、地点,制成PPT图片传各分公司、班组长群进行宣传警示教育。
 
  7、因行业服务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原因,本月只能反映去年12月乘客评议数据,二分公司、302分公司营运车辆在去年12月中,无乘客“差评”,予以表扬。
 
  去年以来,公司倡导驾驶员主动“请乘客评议”,提高评议数,提升满意率。但是,还是有少量驾驶员对主动“请乘客评议”认识不足,部分分公司在驾驶员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元月,二分公司3台车、301分公司22台车、302分公司20台车、四分公司3台车、六分公司20台车单车评议数未达到30次,离公司要求的月单车评议数60次相去甚远,请以上分公司加强对未达标驾驶员的宣传教育,促进评议数的提高。
 
 
安全学习内容
 
  (一)2022年元月开始,应交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今年将交通违法处理率纳入考核指标,要求交通违法应于发生的次月处理完毕;二是对年度交通事故达到2次及以上的驾驶员,每月组织集中回炉复训,对达到3次及以上的驾驶员进行劝退和清退;三是对交通违法数达到6次及以上的驾驶员,每月组织集中回炉复训;四是加大对“无证”事故的查处力度。
 
  (二)四分公司要认真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层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7天内组织召开2·3交通事故分析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交通事故发生。
 
  (三)各分公司要认真汲取2·3的深刻教训,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在公司办理注册的驾驶员驾驶。加强月度安全学习教育,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加强对新进驾驶员严格考核把关,进行入门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测试。
 
  (四)各分公司安管人员每天登陆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关注月度预警信息,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交通违法在次月清零;车辆更新变化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分组,绑定新的驾驶员;驾驶员离岗时,要及时解绑并绑定新的驾驶员。
 
 
 
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月报表
    二   分公司                               2022   年  2  
车辆
自编号
车辆
牌照号
肇事
者姓名
事故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
地点
事故
责任
事故简要经过
伤亡
人数
事故
类型
经济损失
合同期内事故累计次数
一般
轻微
1
2165
AXV963
杨晗
2022-02-11 19:55
谌家矶三环线
追尾
 
一般
 
 
 
2
2043
AXV056
朱万珍
2022-02-05 20:50
墨水湖北路
车头碰撞车门
 
一般
 
 
 
3
2138
AXV063
李鹏
2021-12-30 14:29
冶金大道工业三路
车尾倒车碰撞车头
 
一般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2022年4月1日起,新的记分《办法》开始实行,这些条款有变化: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一次记12分。(增加了城市快速路)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增加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章 驾驶员考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计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情况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当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15日内,按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有关信息录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库,清除培训前的扣分和加分。在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二十七条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申诉或者举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会同行业协会进行调查核实,申诉和举报属实的,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予以更正。
 
附件3
武汉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部门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综合执法支队
驾驶未取得巡游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车经营活动的。
综合执法支队
转借、出租从业资格证的。
综合执法支队
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综合执法支队
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
综合执法支队
拒绝接受依法检查,或采取故意堵塞交通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的。
综合执法支队
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违法行为事件的。
综合执法支队
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的。
综合执法支队
伪造、骗取、转借巡游车专用设施、标志或者为前述行为提供条件的。
综合执法支队
本次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综合执法支队
客运中心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综合执法支队
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
综合执法支队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综合执法支队
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甩客倒客的。
综合执法支队
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
综合执法支队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
综合执法支队
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合乘另载其他乘客的
综合执法支队
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
综合执法支队
计程计价设备、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车载音视频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的。
综合执法支队
在营业站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
综合执法支队
将出租汽车交给取得从业资格证、但未经注册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综合执法支队
不按规定提供出租汽车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与本车不符的。
综合执法支队
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语音开放式通讯设备的。
综合执法支队
违反规定在车内外投放或者张贴广告的。
综合执法支队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
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综合执法支队
不按规定接受乘客刷卡或通过其他非现金方式结算车费的。
综合执法支队
车容车貌不整洁的。
综合执法支队
仪容仪表不整的。
综合执法支队
行车途中接打手机。
综合执法支队
向车外抛物、吐痰或在车内抽烟,在营运中进食的
综合执法支队
使用服务忌语的。
综合执法支队
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综合执法支队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
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综合执法支队
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
综合执法支队
行李厢空间少于三分之二的
综合执法支队
LED顶灯不亮、有破损或字迹不清晰的
综合执法支队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的。
局机关党委(牵头)   客运中心
有重大拾金不昧行为的。
局机关党委(牵头)   客运中心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加3分
受主流媒体报道表扬的。
局机关党委(牵头)   客运中心
有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
综合执法支队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的。
局客运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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