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更新 / 每月学习 / 设为主页 / 管理信息系统 / 用户登录 / 投稿统计/ 总经理信箱 / 客户服务

2022年5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2-05-05 16:2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防疫要求切实落实 服务质量稳中有升
 
  2022年3月,公司主要营运指标中,乘客投诉率0.352‱(行业转办投诉率0.369‱)。涉及综合管理指标中,驾驶员人车比系数1.70。
 
  一,月度营运情况分析
 
  1、受理投诉42起,有效投诉20起,投诉有误22起。其中:客管处转企业处理35起,其它7起。
 
   2、受理劣质服务1起,其中受理5故意绕道1起,认定1起。
 
   3、受理失物查询31起,其中:未找到失物17起,找到失物14起。
 
   根据“市交通局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系统”显示,公司2022年二月份的考核得分为997.85分,暂列第三。
 
  被扣分项目分别为:1、“车容车貌不合格、驾驶员车内吸烟及未使用文明用语”项,共31台车被行业稽查人员查处,被扣0.95分;2、“武汉出租车服务码不满意率”项,共10台车被乘客“差评”,被扣0.09分。
 
  二,有关工作通报与要求
 
  1、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运行,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控正处于关键紧要时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分公司要切实执行行业主管部门防控要求:督促驾驶员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并在武汉TAXI巡查通上报检测信息;督促驾驶员营运中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口罩并定时对车辆进行消毒、通风;督促驾驶员完成疫苗加强针的接种;教育驾驶员在营运中提醒乘客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乘车。
 
  2、三月,公司出租车整体服务质量平稳。行业转办投诉率与上月基本持平;劣质服务1起,较上月减少2起;乘客评议次数116410次,车均日评议2.3次,与上月112016相比,增加4394次;乘客评议平均分99.97分,与上月99.95相比,增加0.02分。
 
  3、根据公司安排,三月份在第一、二、四、五分公司进行了出租车集中保洁试点,要求四个分公司按不低于所属车台数30%的比例完成了保洁测试,其中,一分公司保洁车辆81台,完成率32.9%,二分公司保洁车辆105台,完成率43.2%,四分公司保洁车辆84台,完成率34.7%,五分公司保洁车辆75台,完成率30%。
 
  出租车保洁工作自四月起纳入分公司管理达标考核,各分公司要合理制订出租车保洁计划,做好车辆保洁宣传工作,按公司规定完成出租车保洁任务。
 
  4、三月,营运督导部通过视频监控平台抽查车辆735台次,发现问题车辆4台,其中:1169、2036、6046、B3288车驾驶员营运中使用手台;上述4台车均按督查不合格输入管理系统,相关分公司按规定予以处理。     5、3月8、10日,公司营运督查队按自编号尾号对“3”尾车辆进行了集中检查,应到166台,实到166台,查处4台不合格车辆。
 
 
安全学习内容
  一,上月事故通报
 
  4月份,共发生有责交通事故7起,其中全责事故4起,同责事故2起,主责事故1起,无人伤,其中6台为电动车,一台桑塔纳,电动车事故数相对燃油车过高。电动车起步速度较快,刹车距离较长,驾驶员在驾驶时切勿抢速抢道,在路口处应提前减速。
 
  二,典型事故:4142
 
  2022-04-17 10:10洪山区红霞大道与华中城三路路口 主班驾驶时在减速带出路口未避让右方直行车辆,造成碰撞,双方车损,无人伤,我方主责
 
 
  事故原因:经驾驶员回公司处理,调取监控发现,十字路口向前行驶时未停车观察路面情况,未避让右方直行车辆,因对方车辆车速未减速,造成碰撞,交警定我方主责,对方次责。
 
  事故分析:在路口路段行驶时,视野缺失的情况下,一定要减速慢行,有视野盲区在接近路口时,最好是减速停车,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起步通行。
 
  三,严格落实集中回炉复训考通知
 
  (1)3月评议数未达到20次的主班驾驶员(3月评议数20--59次的由分公司组织培训);
 
  (2)年度投诉数满2次的驾驶员;
 
  (3)年度内交通违法数达到6次及以上的驾驶员;
 
  (4)年度交通事故达到2次及以上的驾驶员。
 
  培训内容:新驾驶员视频培训教材启用前,按照《新驾驶员岗前培训教材》将培训分为四大模块:公司简介和品牌模块,由经营班子或分公司经理宣讲;营运模块,由营运督导部或分公司营运科长宣讲;安技模块,由安技部或分公司安技科长宣讲;综合模块,由分公司综合办主任宣讲。
 
  新驾驶员视频培训教材启用后,将培训视频播放、培训师宣讲、互动交流穿插进行。
 
  以上四条要求的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中培训安排。
 
  四,五一假期提醒:
 
  2.3事故依旧历历在目,五一假期来临,
  各位驾驶员,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各位师傅们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执行行业相关防疫工作要求。
  五一小长假期间尽量不要出城!
  一是避免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城。
  二是避免路况不熟,出现大的交通事故。
  如确有需要的,请及时跟安全科或者班组管理人员报备出城以及返城的时间!
 
  四分公司再次提醒全体驾驶员:
 
  1、严禁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2、杜绝无证人员驾驶车辆。无证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一律不进行保险理赔,后果自行承担。
 
  3、请各位驾驶员保持良好心态和服务水准,坚守职业道德、友善对待乘客。遵守营运规范,杜绝拒载乘客、故意绕路等违规行为,及时化解司乘矛盾,共建和谐司乘关系!
 
  交通违法:当月的电子眼需在下个月内处理完毕。未处理完毕,按要求回公司参加学习培训。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规避长途驾驶
 
  五一小长假来临,由于长途驾驶存在道路环境、疲劳开车、气候、人员等复杂因素,安全风险性大大提升,请驾驶员合理规避长途驾驶,如驾驶营运车辆出城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分公司报备,告知去向、行驶路线和紧急联系电话等。
 
  公司严禁将营运车辆交给“无证”(未在公司登记注册和办理《服务监督卡》)人员驾驶,对“无证”人员驾驶公司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原则上不予理赔。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章 营运服务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运送乘客,经过依法收费的道路、桥梁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由乘客承担。驾驶员应当向乘客出具通行费发票。
 
  第二节  巡游车营运服务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有客、空车待租、暂停服务和电召时,显示明确标志;
 
  (二)不得议价、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
 
  (三)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和其他主要人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不得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及附属管理功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拒载乘客的行为:
 
  (一)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停车问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
 
  (二)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在乘客集散点或者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接受电召等预约服务后,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
 
  (四)在经营区域内以自定营运目的地等方式挑选乘客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巡游车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的;
 
  (二)未保持车身内外整洁的;
 
  (三)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四)未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备的;
 
  (五)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第六十条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三)破坏车载设施设备的;
 
  (四)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破坏计价及其附属管理功能的;
 
  (五)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地违规揽客、不服从管理的;
 
  (六)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的;
 
  (七)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时巡游揽客、在巡游车营业站排队候客的。
 
  第六十一条 驾驶员在一年内因违规服务记分第一次达到规定分值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暂扣其从业资格证,暂停营运,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第二次达到规定分值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