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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3-05-31 15:54来源:四分公司 作者:四分公司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一、月度营运情况分析。
 
  2023年04月,公司主要营运指标中,乘客投诉率0.332‱(行业转办投诉率0.48‱)。涉及综合管理指标中,驾驶员人车比系数1.59。
 
  1、受理投诉71起,有效投诉38起,投诉有误32起。其中:交通局转企业处理55起,其它16起。
 
  2、受理劣质服务8起,其中:拒载乘客4起,认定4起;故意绕道4起,认定4起。
 
  3、受理失物查询39起,其中:未找到失物21起,找到失物18起。
 
  二、三月质量信誉考核扣分情况。
 
  根据“市交通局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系统”显示,公司2023年三月份的考核得分为996.66分。
 
  被扣分项目分别为:1、“车容车貌不合格、驾驶员车内吸烟及未使用文明用语”项,共37台车被行业稽查人员查处,被扣1.07分。
 
  三、有关工作通报与要求。
 
  1、2023年4月,双燃料与电动车合并计算后,公司营运车辆日均营运收入486.22元,与三月(503.76元)相比,减少17.54元,下降3.48%;单车日均营运次数20.19次,与三月(21.41次)相比,减少1.22次,下降5.7%。
 
  2、4月乘客投诉受理数71起,与三月相比,减少25起,下降26.04%;行业转办乘客投诉55起,与三月相比,减少12起,下降17.91%;劣质服务8起,与三月相比,减少7起。本月与上月相比,服务质量下滑的势头得到初步扼制。
 
  2023年经营目标要求,行业转办投诉率同比2022年要下降10%,截止4月,该指标同比去年上升15.13%,形势不容乐观,各分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管理,把抓服务质量工作与班组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压降行业转办投诉率。
 
  一季度服务质量分析会后,各分公司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压降投诉数量,劣质投诉数量相比上月下降46.67%。
 
  301公司、302公司、6分公司自查纠错率指标大幅提高,相比上月分别上升51%、59%、76%,提出表扬,各分公司需完成自查纠错率大于3%的全年指标。
 
  质量信誉考核截止3月共扣3.34分,各项扣分指标中,第16项“车容车貌不合格、驾驶员车内吸烟及未使用文明用语”扣分比重最高,自元月以来共扣3.06分,占总扣分的91.62%。各分公司要对车辆严格把关,加强对车容车貌的检查整改力度。
 
  5、今年,乘客评议满意度目标要保持在99.96分及以上,单车评议数每月要达到70次。各分公司要对上月评议次数不达标及多次差评的驾驶员,组织参与回炉学习,留存学习内容、现场培训照片及签到表。
 
  5、截止4月,分公司、公共刷刷卡点、督查队按照相关标准共推荐351台最美出租车。
 
  6、4月,营运督导部通过视频监控平台抽查车辆700台次,未发现有问题车辆。
 
 
安全学习内容
 
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5月四分公司共发生交通事故4起,其中全责1起,次责伤人事故1起。同责事故2起.
 
四分公司交通违法情况通报
 
  近期,我分公司交通违法数骤增,闯红灯、压线变道等违法行为尤为突出,暴露出部分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淡薄。现将重点违法行为通告,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予以重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交通违法行为分析:4月我公司发生交通违法75起,其中“违停”26起占比35%,“不按导向行驶”26起占比35%,“违反禁令标示”11起占比15%,“违反交通信号灯”8起占比11%。
 
 
  二、重点违法行为及违法路段:
 
  1、武昌站高架平台(限时五分钟):
 
 
  2、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3、凤凰湖环路路口-四新大道路口:
 
 
  4、友谊大道(尚隆路路口)
 
 
  5、金桥大道和谐大道至三环线路口:
 
 
  6、建设一路吉林街路口:
 
 
  7、青松路(发展大道至发展北路)路段25米:
 
 
  月度多次交通违法黑名单:
 
自编号
车牌号
驾驶员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项目
处罚金额
扣分
4008
DJ3798
孙元保
2023-04-24 13:39:00
立山头路汉施公路至武湖大道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08
DJ3798
孙元保
2023-04-04 10:39:02
武汉站西车行高架平台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08
DJ3798
孙元保
2023-04-04 11:29:06
汉黄路岱山废旧金属市场前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008
DJ3798
孙元保
2023-04-06 11:46:33
武汉站东车行高架平台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22
DM6575
陈霞
2023-04-13 13:20:24
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00
1
4022
DM6575
陈霞
2023-04-19 17:03:00
中山大道中山大道(友谊路路口至满春路路口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73
DT2792
汪虎
2023-04-25 09:10:00
安邦路安邦路(兴国路路口至兴国南路路口)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73
DT2792
汪虎
2023-04-24 13:29:25
楚汉路东湖路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075
AXC803
王哲茂
2023-04-18 14:12:05
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00
1
4075
AXC803
王哲茂
2023-04-13 13:20:20
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00
1
4084
AXK748
陈运才
2023-04-27 07:41:38
东风大道(沌阳大道至郭蔡路)路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84
AXK748
陈运才
2023-03-31 10:50:02
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00
1
4092
AXJ975
鲁知斌
2023-04-06 12:15:32
珞瑜路卓刀泉立交下面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092
AXJ975
鲁知斌
2023-04-23 12:35:36
珞瑜路卓刀泉立交下面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114
DJ6910
高华
2023-04-27 10:31:06
和谐大道路口至健美街路口14米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114
DJ6910
高华
2023-04-18 00:17:34
建设大道(和谐大道路口)25米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117
DL0869
韩慧军
2023-04-05 12:30:09
解放大道太平洋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117
DL0869
韩慧军
2023-04-23 11:19:17
东风大道车城大道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125
DH8212
范忠强
2023-04-10 03:50:48
硃山湖大道枫树二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125
DH8212
范忠强
2023-04-06 09:25:56
友谊大道(尚隆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146
DK5829
王皓
2023-04-10 13:43:00
夹河路桥机路路口-红建路路口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146
DK5829
王皓
2023-04-24 08:36:00
子期路四新大道路口-四新南路路口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147
DJ5929
韩洪俊
2023-04-25 15:44:25
赫山路(玫瑰街路口)25米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147
DJ5929
韩洪俊
2023-04-15 09:35:00
知音东路(玫瑰街-琴台大道)D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189
AXG770
杜方祥
2023-04-01 22:45:51
T3航站楼下引桥(限时7分钟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00
1
4189
AXG770
杜方祥
2023-04-16 14:15:05
武汉站西车行高架平台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232
AXC672
胡浩
2023-04-12 11:17:10
杨园南路福泰老年公寓招牌对面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232
AXC672
胡浩
2023-04-16 23:15:25
空港大道北向南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100
6
4258
DX5013
张高胜
2023-04-02 00:34:42
玫瑰街(玉龙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258
DX5013
张高胜
2023-04-11 00:18:53
古田二路(长风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260
D03961
艾思奇
2023-04-03 14:22:53
丁字桥南路(富安街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260
D03961
艾思奇
2023-04-03 14:15:32
文馨街(文昌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266
D07136
王海
2023-04-12 13:04:42
冬梅街姑嫂树路东侧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0
0
4266
D07136
王海
2023-04-11 15:47:25
和谐大道(望湖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在武汉市内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00
0
4266
D07136
王海
2023-04-24 09:29:16
西一道南五路(西)西向东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00
2
 
  月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黑名单
 
自编号
车牌号
驾驶员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项目
处罚金额
扣分
4008
DJ3798
孙元保
2023-04-04 11:29:06
汉黄路岱山废旧金属市场前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061
DM3692
聂志立
2023-04-21 09:38:08
东风大道三角湖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094
DG8769
李璇
2023-04-24 10:52:54
经开大道枫林五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125
DH8212
范忠强
2023-04-10 03:50:48
硃山湖大道枫树二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128
DJ0355
张方聪
2023-04-23 12:22:36
东风大道(体育路至三角湖路)路段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141
DK9115
李永辉
2023-04-16 04:38:34
***民主路(胭脂路路口)E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165
DM8266
黄礼国
2023-04-27 08:39:54
育才路路口20米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4232
AXC672
胡浩
2023-04-16 23:15:25
空港大道北向南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100
6
4280
DX0165
周佳好
2023-04-09 11:52:08
武车路(长喻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00
6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关于压降交通违法的实施意见》
 
  五、严格落实多违法驾驶员的回炉复训
 
  当月无法参加回炉复训的,应在次月补参加。对连续2个月不参加回炉培训的,所在车辆停运3天,分公司未严格落实车辆停运的,在管理达标考核中扣2分。
 
  三、开展压降三类多发交通违法行动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占公司车辆交通违法总数的约74%,是压降交通违法的重点。
 
被投诉驾驶员的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打造大通品牌,提升服务质量,帮助出租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牢固树立避免乘客投诉的意识,维护乘客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投诉处理中,秉承“乘客投诉无小事”的服务理念。
 
  第三条  投诉处理中,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一)被投诉的事情经过不清楚不放过;
 
  (二)乘客对回复不满意不放过;
 
  (三)被投诉驾驶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  驾驶员被乘客投诉后,分公司通过调取录音、录像、营运数据、车辆轨迹,查明事情经过,认定驾驶员是否有违规情形。
 
  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查明事情经过的,应召回车辆、驾驶员当面调查、认定。必要时走访现场取证、向乘客取证。
 
  第五条  除乘客所述不实、车辆信息不符的情形外,驾驶员应写出《被投诉驾驶员的思想认识》,自查被乘客投诉的原因,向乘客道歉,并制定整改措施。
 
  必要时可要求主班驾驶员参与副班驾驶员投诉处理,帮助其认识错误。
 
  第六条  驾驶员有行业法规、公司规章所列违规情形的,视情节轻重、被投诉次数、认错态度,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违章处罚、车辆停运,直至解除合同(协议)等处理。
 
  无证驾驶员被投诉的,由主班驾驶员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第七条  分公司应对被投诉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培训指导,以提高认识、引以为戒。
 
  第八条  分公司应对违规驾驶员开具《限期整改、违章处罚通知单》,对一般或严重违章行为,依规予以经济处罚;驾驶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可对所涉车辆并处1--15天的停运处罚。
 
  因严重违章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公司应陪同驾驶员当面向乘客道歉。
 
  造成乘客经济损失的,应由驾驶员合理赔偿乘客。
 
  第九条  被投诉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公司集中举办的“被投诉驾驶员回炉复训”,并考试合格。否则,收回《服务监督卡》,暂停营运。
 
  (一)有违规拒载、故意绕道、态度恶劣等严重违章行为;
 
  (二)年度内被投诉达二次。
 
  第十条  被投诉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应对所涉车辆处以5--15天的停运处罚。
 
  (一)拒不接受投诉调查、违规处理;
 
  (二)年度内发生二次违规拒载、故意绕道、态度恶劣等严重违章行为,或年度内被投诉达三次;
 
  (三)在窗口地段因劣质服务被行业管理部门查处;
 
  (四)因劣质服务被媒体曝光。
 
  第十一条  主班驾驶员因被投诉,构成《出租汽车经营合同》严重违约的,分公司依规解除经营合同。
 
  副班驾驶员因被投诉,出现应解除副班经营协议情形的,分公司予以清退。
 
  第十二条  因被投诉违规予以解约清退的驾驶员,公司永不录用。
 
  第十三条  被投诉驾驶员对分公司投诉认定、处理有异议的,可向营运督导部申诉,营运督导部有权作出最终决定。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在投诉调查处理中,应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严格执行处罚规定。不执行处罚规定,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乘客不满意的,将追究管理责任。
 
品牌服务的重点
 
  (一)主动说好“四句话”
 
  载客必讲:“您好、谢谢、请带好随身物品、再见”四句礼貌用语。
 
  一是打造大通品牌的需要;二是体现尊重乘客,使乘客感受到温馨;三可避免乘客遗失物品的烦恼;四可化解司乘矛盾、避免被乘客投诉。
 
  (二)请客上车不拒载。
 
  拒载是乘客最痛恨的违规。不遏制拒载,会严重损害大通品牌乃至整个行业的形象。
 
  乘客上车前,不得询问乘客的目的地。
 
  询问乘客去向或得知乘客去向后,不提供租车服务时,除《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允许驾驶员有权拒绝服务的情况外,均属于违规拒载。
 
  (三)问路选路不绕道。
 
  驾驶员不得主动建议超过最短路程20%以上的行车路线。
 
  问路:是指询问乘客的目的地,应该是准确的下车地点。“问路”可能要分几次完成,或是边走边问。
 
  选路:是指在乘客上、下车地点间,有多条线路可以选择时,驾驶员要在行驶前将自己选择的经济线路告诉乘客,并得到乘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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