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更新 / 每月学习 / 设为主页 / 管理信息系统 / 用户登录 / 投稿统计/ 总经理信箱 / 客户服务

2021年1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0-12-31 19:05来源:一分公司 作者:一分公司 点击:
 营运学习内容
 
  一、本月共受理投诉10起,其中行业转办投诉数5起,包括线路纠纷2起,服务纠纷1起,轻微其他投诉1起,1起不成立。另外因为与营运服务不相关的投诉较多,多为交通事故处置不当、驾驶员无安全服务意识(随意加塞、胡乱鸣笛,骂其他车驾驶员或行人、雨天水溅至路边行人身上等)。
 
 



 
  而行业转办投诉中,有2起是司机排队后带了一个短趟向乘客报怨,另二起是二条路线选择时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而是自作主张选了一条较远的路
 
  以上情况都是驾驶员没有注意细节产生的不该发生的投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二、本月测评零分共9起,经查实后,涉及处罚的仅一起。
 
 
 
  三、本月站点处罚情况较多,多为以下二个原因:
  1、站点内随意停车上下客(自编号1236、1171等)
 
 

 
  2、站点内车内抽烟(自编号1157、1180等),看到检查人员了,手里还拿着烟让别人照
 
 

 
  特别告诫驾驶员朋友们,各大站点是武汉市的窗口名片地段,大家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要报侥幸心理,觉得就那几秒钟的事情,不会被抓到的,最后被下单子了、处罚了之才后悔莫及。另外车内不管有没有乘客,都不要在车内抽烟,特别是在站点候客的时候,这也会被处罚的。现在生意不好做,一定稳住心态,礼貌服务,留住乘客的心!
 
 
安全学习内容
 
春运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春运期间,车流、物流、人流高度集中,雨、雪、雾天气增多,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出行。以下就是整理的春运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春运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冰雪道路行车谨慎最重要。机动车在冰雪路上行驶,由于冰雪路附着力小,车轮容易产生打滑、侧滑、空转、方向失控、制动距离增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雪天行车,首要
 
  (1)在雪地行车中,积雪覆盖的道路,有时沟壑被积雪掩盖,道路的轮廓难以辨别,行车时应根据道路两旁的树木、电杆等参照物判断行驶路线,低速行驶;有车辙的路段应沿车辙行驶,不可急转转向盘,以防车辆侧滑偏出道路。
 
  (2)平稳驾驶。为了防止驱动车轮滑转,机动车驾驶人可使用比平时高一级的挡位起步。起步时,要尽量平稳地松抬离合器(手动变速),或缓踏加速踏板(无级变速),缓慢起步,防止起步过急时车轮滑转或侧滑。行驶中,机动车驾驶人要保持低速、匀速行驶,缓转转向盘,轻踏缓抬加速踏板,以免驱动轮产生侧滑。转弯前要适当减低车速,适当增大转弯半径(俗称“转大弯”),以防离心力增大引起侧滑。不得空挡滑行。
 
  (3)超、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段靠右侧慢行,适当增大两车的横向间距,且与路边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可在较宽的地段停车让行。跟车行驶应与前车保持较大的纵向距离,一般为正常道路条件的1.5~3倍;遇前车放慢速度,后车需要减速时,可采用间歇缓踏制动踏板,同时使用驻车制动器的方法,切忌将行车制动器一脚踏到底,或者急拉驻车制动器。在结冰的道路上会车时,应提前减速,稳住转向盘,适当增大两车的横向间距,且与路边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可在较宽的地段停车让行。山区冰雪道路上行车,发现前车正在爬坡时,后车应选择适当地点停车,等前车通过后再爬坡;在山区低等级冰雪道路遇坡道时,上坡车应当让下坡车先行。
 
  (4)减速应利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降低车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也不能采取急转向的方法躲避,以免发生侧滑或转向失控。行车中车辆发生侧滑时,应立即缓慢、适当地向后轮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可连续数次回转转向盘,以便调整车身。冰雪雨路面附着系数低,为防止制动不当造成侧滑或甩尾,无论汽车是否安装有制动防抱死装置(ABS),制动时都要握稳转向盘,尽量保持直线行驶时制动,并轻踏制动踏板,避免紧急制动。
 
  (5)由于冰雪路跟车纵向安全距离是干燥路面上的3倍,跟车行驶应与前车保持较大的纵向距离,一般为正常道路条件的1.5~3倍;遇有前车放慢速度,后车需要减速时,采用间歇缓踏制动踏板附以驻车制动器的方法,切忌将行车制动器一脚踏到底或使用驻车制动器过急过猛。
 
  2.雾天行车要提前做好警示。雾天在公路上行驶时,由于能见度降低,突然停车或突然加速都很危险,往往会引发群车追尾的重大交通事故。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严格遵守靠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车辆之间及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通过村庄、路口、车站及行驶于山路转弯处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以免发生碰撞和刮擦。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小时;浓雾能见度减至5m以内时,应及时靠边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小灯、尾灯或示宽灯,待浓雾散后再继续行驶。当遇到高速公路起雾时,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如果能见度过低时,应暂时驶离高速公路,将车停到附近的服务区。不能驶离高速公路时,应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停车警告装置。
 
  3.雨天行车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注意观察雨中的行人和骑车者,由于行人头戴雨帽,视线、听觉都受到限制,要预防其突然转向或滑倒。遇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刮水器的作用不能满足能见度要求时,不要冒险行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示宽灯,待雨小或雨停时再继续行驶。雨中跟车、超车、会车时,与车辆及道路边缘适当加大安全距离。久雨天气或大雨中行车,要防范路基出现疏松、坍塌等情况,尽量选择道路中间坚实的路面行驶。行车过程中遇到积水路面时要观察水的深度。在入漫水区前,要注意与前面车辆保持较大车距,对不熟悉的路面,沿着前车走过的路线行驶,以免水中遇到障碍。入水要使用低速挡,平稳供油,在水中不要停车。车辆行驶出漫水路面后,不能马上高速行驶,要在行驶中多次踩试刹车,走走停停,通过磨擦使刹车片干燥,确认刹车有效后方可正常行驶。
 
  春运行车安全知识
  1.增强冬季行车安全意识。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防冻、防滑、防事故,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切忌在冬季仍以其他季节的驾驶习惯行车。
 
  2.车辆换季保养。要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统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1)防冻液。车辆在日常维护过程中,有可能在防冻液中加入过普通水,这样必须更换防冻液。冷却液不足的要补足,否则会使发动机水温过高,导致发动机机件的损坏。更换防冻液要严格按产品使用方法操作,关键是要注意尽可能地放干净水,尽可能地排完气,不要产生“气阻”,要尽可能地加足,待发动车辆运转一会后观察情况,适量补足。要做到勤检查,勤补充。
 
  (2)蓄电池保暖及充电。汽车的蓄电池多为铅酸电池,在严寒的环境里往往会因受冻而降低功效,可采取适当措施为蓄电池保暖和充电。
 
  (3)注意检查轮胎。冬季气温寒冷,橡胶在低温环境里相对变硬、变脆,因此气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轮胎寿命和行车安全。气压过低,会使轮胎壁折曲度增大,加上低温很容易使胎壁橡胶发生断裂;气压过高会使轮胎抓地力降低。要注意检查各个轮胎的充气是否均衡。也可以考虑在冬季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冬季轮胎。
 
  (4)冰雪天气安装防滑链。冰雪天气,应在出行之前安好防滑链,不要在遇到冰雪路面之后再安装,因为临时停车安装防滑链比提前安装麻烦,也不利于安全。安装、拆卸前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如在繁忙的路上,需要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安装防滑链后,行驶速度一般不要超过50Km/小时,并注意尽可能避免突然加速或减速。并可考虑携带铁锹、铁镐等防滑工具。
 
  3.多给车辆做冬季“体检”。冬季行车对车辆零件的损耗较多,应当经常对车辆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如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等关键部位,从而消除安全隐患。着重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1)检查燃料、发动机润滑油、制动液等液体情况;
  (2)检查所有的车灯,包括照明和信号装置;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冠有没有破损;
  (4)检查发动机软管是否有破裂或者渗漏现象;
  (5)检查风扇皮带有无损伤,松紧程度是否合适。
  (6)检查有否安装防滑链,也可携带铁锹、铁镐等防滑工具。
 
  4.及时了解路况信息。驾车出行前,提前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掌握路况信息,提前作好应对准备。
 
  出租车强制修复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车车容车貌和安全技术状况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安全技术部、分公司二级管理。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分公司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分公司是落实强制修复的责任主体。
 
  第三条  强制修复的范围
  1、车门上公司名称、自编号缺失;
  2、车灯缺失;
  3、安全气囊缺失或功能失效;
  4、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缺失;
  5、顶灯、计价器、车载智能终端等所属设施缺失;
  6、电动车三电系统远程监控中预警严重安全隐患的;或顶灯、计价器、车载智能终端远程监控中预警严重功能异常的;
  7、未按《限期整改、违章处罚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合格的;
  8、存在其它严重安全隐患的。
 
  第四条  强制修复的检查启动
  (一)在日常检查中,应按以下分工将强制修复范围纳入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强制修复处理:
  1、按《出租车定期检查管理规定》进行各类检查时,或指定维修保养点施工作业时,发现第三条第1-5项的。
  2、安全技术部、分公司发现第三条第6项的。
  3、分公司在车辆复查时,发现第三条第7项的。
  4、在安全技术部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第三条第8项的。
 
  (二)驾驶员提前终止经营合同时,分公司应对照车辆验收标准检查,发现第三条第1-7项的,启动强制修复处理。
 
  (三)公司管理人员在任何时间、地点,发现有第三条第1-5项的,可拍照取证,启动强制修复处理。
 
  第五条  强制修复的处理流程
  (一)检查人员应在信息系统中登记自编号、车牌号、检查时间、项目、检查人等信息。
 
  (二)对“发动机号或车架号”缺失的,分公司应在1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补号或登记变更手续。
 
  (三)对第三条第4项之外的强制修复按以下要求办理:
  1、车辆所属分公司必须安排车辆到公司指定修理厂、指定维修网点进行强制修复。
  2、所属分公司检查发现问题的,必须当天安排车辆进场完成强制修复。
  3、其他检查发现问题的,分公司应在3日内安排车辆进场完成强制修复。可采取不予办理各类刷卡、远程暂停计价器运行、扣回车辆等强制措施。
 
  (四)强制修复合格后,分公司应在信息系统中记录完成时间。
 
  (五)除经营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的费用外,强制修复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分公司应遵守以下要求:
  1、涉及车辆强制修复时,分公司应与指定修理厂约定维修项目、维修时间、质保期等。按安全技术部指定价或按事故车维修定价执行。
  2、涉及附属设施缺失的,报安全技术部购置。
  3、涉及附属设施人为损坏的,收费标准由指定维修网点确定。
 
  第六条  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执行本规定不力时,公司将追究失职者的责任。
 
  第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总经理室。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营运车辆强制修复规定》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