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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3-04-28 15:23来源:常青街文明办 作者:常青街文明办 点击:

 

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
 
各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上级文明办的要求,今年继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动员,营造氛围。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倡议书等方式,倡导不浪费粮食,不剩饭、不剩菜,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大力营造文明用餐、节约消费的良好风气。同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设文明用餐温馨提示,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标语、横幅、公告以及电子显示屏等搞好宣传氛围的营造,提高文明餐桌行动的知晓率。二是及时推进,总结提高。在去年活动的基础上,搞好深化,结合中心工作组织好推进会,总结讲评会等, 6月中旬对本单位活动进行自评,并做好情况上报。6月10日前、11月10日前各单位要将半年、全年开展活动情况小结报街文明办汇总报区文明办。三是推荐典型,做好迎检。6月底前,街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择优向市、区文明办推荐。活动期间,区文明办不定期对各单位文明餐桌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并纳入全年文明创建绩效考评。
另:各文明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填写下列表格,于5月8日前报街文明办。
填报单位

序号
饭堂名称
详细地址(注明所在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机
 
 
 
 
 
 

附:文明单位食堂标准
 
 
 
 
 
常青街文明办
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文明单位食堂标准
1、食堂环境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2、用餐人员用餐有序,无拥挤、无大声喧哗、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剩饭剩菜等现象;
3、亮证营业,有《经营许可证》、《餐饮卫生服务许可证》;
4、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5、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6、用餐人员进餐时,有公共餐具;
7、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8、食堂入口处有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食堂内张贴有“不剩饭、不剩菜”等文明餐桌宣传内容和道德格言,公布当日食谱、价格,有文明餐桌温馨提示、道德格言;
9、有文明用餐监督岗,有志愿服务人员进行引导;
10、用餐人员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餐桌行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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