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江汉交通大队在我公司召开“出租车行.停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刘太平警官向辖区所在单位,传达市交管局开展对公交、出租、中巴等客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通过“电子警察”摄像,重点纠正下列10种交通违法行为: 1、闯红灯;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在禁止掉头或容易发生危险地点掉头; 4、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车(如在机动车道上停车上下乘客等); 5、逆向行驶; 6、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如变更车道或转弯时不开转向灯、公交夜间不开夜行灯);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如走禁行线、压越单双实线等); 8、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喇叭; 9、超速行驶; 10、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图:刘太平警官作动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