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更新 / 每月学习 / 设为主页 / 管理信息系统 / 用户登录 / 投稿统计/ 总经理信箱 / 客户服务
通知 大通新闻 行业资讯各地同行 热点关注 交管话题 专题专栏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各地同行 >

湖北:统一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

时间:2007-09-18 16:37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楚天都市报 点击:
对两年内出现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者,取消考试资格

  省运管局首次出台《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今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参加资格考试的,必须具备“两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等条件。

  根据《大纲》,出租车从业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服务规范基本技能两个考试科目。记者了解到,大纲对考生的旅游业务要求比较高,例如,其中对英语对话作出明确要求,必须会简单的基础会话,在理论考试中,出租车英语会话占5%的比例。另外,不论哪个市州的出租车司机,不仅要熟悉本市的旅游资源,而且对整个全省的风景名胜都要十分清楚。《大纲》还规定,参加资格考试有一定条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两年期以上;两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等条件。

  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我省出租车司机由于没有统一考核标准,导致有些地市只能按照长途班车司机的从业标准来考试,这次统一后,以前的不合理方式将完全取消。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