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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2-06-01 11:50来源:301分公司 作者:301分公司 点击:

 

  1、新《文明服务规范》要求:行李厢允许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行李厢的三分之二。
 
  2、《《营运督查管理办法》将一般违章罚款调整为20元至100元,将严重违章罚款调整为200元至500元。
 
  3、根据公司《副班驾驶员评价办法》规定,副班驾驶员协议年度总扣分达100分及以上的,协议到期后不得续签,未到期的提前终止,永不录用。 
 
  4、2022年4月1日新规: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扣分,超速20%-50%扣6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
 
  5、2022年4月1日新规: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6、公司严禁将营运车辆交给“无证”(未在公司登记注册和办理《服务监督卡》)人员驾驶,对“无证”人员驾驶公司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原则上不予理赔。
 
  7、不按车道线行驶这种情况相当普遍,驾驶员把车道线当成摆设熟视无睹,走在中间车道线上优哉游哉,后面行车不知道前车意图,在拐弯处极易造成擦碰事故,这些人在驾校就没有得到良好的培训。
 
  8、主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流,往往被一辆斜刺里冲出来连续切线的车辆所影响,导致主车道车流速度大大降低。这些人不懂得一个最基本的行车规矩,辅道车并道应该顾及主道车的车流,慢慢汇入主车道,不能连续切线并道。
 
  9、据报道,我国由于后视镜盲区造成交通事故约占30%。后视镜存在驾驶员看不到并行车辆的一个盲区,对新手来说尤其危险。现在一些高级车的后视镜已经消除了这个问题,但是大部分车辆仍然存在这种现象。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驾驶员看后视镜的时候,稍稍往前俯身观察后视镜盲区有无车辆,并且要形成习惯。
 
  10、有些驾驶员在左转弯或右转弯的过程中抢道,往往与主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擦碰事故,这也是一个基本驾驶规矩,弯道是不可以切线并道的。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月
 
  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章 营运服务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运送乘客,经过依法收费的道路、桥梁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由乘客承担。驾驶员应当向乘客出具通行费发票。
 
第二节  巡游车营运服务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有客、空车待租、暂停服务和电召时,显示明确标志;
 
  (二)不得议价、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
 
  (三)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和其他主要人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不得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及附属管理功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拒载乘客的行为:
 
  (一)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停车问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
 
  (二)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在乘客集散点或者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接受电召等预约服务后,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
 
  (四)在经营区域内以自定营运目的地等方式挑选乘客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巡游车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的;
 
  (二)未保持车身内外整洁的;
 
  (三)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四)未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备的;
 
  (五)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第六十条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三)破坏车载设施设备的;
 
  (四)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破坏计价及其附属管理功能的;
 
  (五)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地违规揽客、不服从管理的;
 
  (六)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的;
 
  (七)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时巡游揽客、在巡游车营业站排队候客的。
 
  第六十一条 驾驶员在一年内因违规服务记分第一次达到规定分值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暂扣其从业资格证,暂停营运,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第二次达到规定分值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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