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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学习内容

时间:2022-01-04 09: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1、“通过微信鼓励乘客监督和评价服务”是公司营运秩序综合整治举措之一。
 
  2、低温和严寒气象条件下起步前,应对车辆进行预热升温,待发动机温度达到50摄氏度以上时再起步。露天停放的车辆,润滑油粘度大,起步后应低速行驶一段距离,待发动机温度升高时,再逐渐提高车速。
 
  3、出租车在(非法定节假日)7-9点和16-19点之间,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
 
  4、冬季行车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留出充分的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冬季冰雪路面安全车距应保持在干燥路面安全距离的两至三倍
 
  5、根据公司《副班经营协议》约定,副班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评为B级的,公司可以清退。
 
  6、在冰雪路面行车,使用制动一定要谨慎!可采取点制动降低速度,尽量避免紧急制动;可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帮助减速和制动,必要时可以灵活运用手制动,防止制动造成车辆侧滑或甩尾。
 
  7、驾驶员1年内拒载乘客达2次,根据行业最严新规,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
 
  8、冬季驾驶车辆操作动作一定要注意不能过猛过大,尤其是打方向和踩刹车时,否则会加剧车辆打滑的概率,后果不堪设想。
 
  9、新《文明服务规范》要求: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应虚心听取批评,积极纠正;乘客有误解时,应心平气和,耐心解释。
 
  10、新《文明服务规范》要求:顶灯、计价器、空车牌、暂停服务标识、GPS设备、电召设备、车辆管理识别装置等经营性设施齐全完好。
 
 
当月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节  驾驶员从业许可
 
  第二十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第三章 营运服务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和巡游车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
 
  (二)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三)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四)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备;
 
  (五)未经乘客允许不得另载其他乘客;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营运中不得进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运送乘客,经过依法收费的道路、桥梁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由乘客承担。驾驶员应当向乘客出具通行费发票。
 
  第三十条 乘客租乘客运出租汽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物品;
 
  (三)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以及其他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
 
  (四)不得在车内吸烟或者向车外抛洒废弃物,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有陪同或者监护人员;
 
  (六)目的地超出本市行政区域或者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的,应当配合驾驶员到治安检查站点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七)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车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驾驶员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车费,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
 
第二节  巡游车营运服务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有客、空车待租、暂停服务和电召时,显示明确标志;
 
  (二)不得议价、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
 
  (三)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和其他主要人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不得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及附属管理功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拒载乘客的行为:
 
  (一)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停车问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
 
  (二)在车辆空车待租状态下,在乘客集散点或者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接受电召等预约服务后,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
 
  (四)在经营区域内以自定营运目的地等方式挑选乘客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不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二)不出具车费发票的;
 
  (三)起步价里程内因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
 
  (四)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的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扣押车辆,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前款规定扣押车辆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依法处理完毕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扣押车辆。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或者违法行为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违法行为人仍无法查明或者仍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对扣押车辆依法作出拍卖等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被扣押车辆属于拼装车或者被扣押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强制报废。
 
  在非巡游车上设置巡游车专用设施、喷涂巡游车专用颜色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专用设施,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巡游车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约车运输证的;
 
  (二)未保持车身内外整洁的;
 
  (三)在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
 
  (四)未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等服务设备的;
 
  (五)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时,未明确显示营运状态标志的。
 
  第六十条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一)议价、拒载、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和标准收费的;
 
  (三)破坏车载设施设备的;
 
  (四)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破坏计价及其附属管理功能的;
 
  (五)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客运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地违规揽客、不服从管理的;
 
  (六)未经乘客允许另载其他乘客的;
 
  (七)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时巡游揽客、在巡游车营业站排队候客的。
 
  驾驶员在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过程中,有前款规定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回巡游车经营者对应车辆经营权指标。
 
  第六十一条 驾驶员在一年内因违规服务记分第一次达到规定分值的,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暂扣其从业资格证,暂停营运,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第二次达到规定分值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第六十二条 驾驶员组织或者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巡游车经营者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组织、教唆、胁迫、煽动驾驶员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冬天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机动车在冰雪路上行驶,由于冰雪路附着力小,车轮容易产生打滑、侧滑、空转、方向失控、制动距离增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雪天行车,首要是慢,其次是和前车保持足够的距离,行驶中注意前方和三个后视镜,并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再有要提前刹车,如果速度较高或需要尽快刹车,可以直接减档并刹车。
 
  降低车速
  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km/h,能见度在15m之内车速不得超过5km/h,能见度在5m之内应选择适当地点,靠路边停车,待大雾减退或能见度或能见度有相当改善后再驾车行驶。
 
  加大车距
  由于冰雪路面的阻力较小,要避免跟车过近,尽量减少超车。雪路制动距离比于路制动距离长3倍,比湿路长2倍多;冰路制动距离比干路制动距离长4倍,比湿路长2.7倍。因此,冰雪路面上行车要严格控制时速。每小时不得超过20km。跟车距离应保持50m以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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