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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公司获交通部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先进集体荣誉

时间:2013-03-26 13:55来源:武汉大通 作者:武汉大通 点击:
2013年2月21日,交通部下发交运发[2013]145号文件,通报表扬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通公司等全国出租汽车行业25个单位被交通部授予

      2013年2月21日,交通部下发交运发[2013]145号文件,通报表扬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通公司等全国出租汽车行业25个单位被交通部授予“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
      2012年,大通公司在省、市出租汽车行业和新港投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从经济上、生活上、管理上、政治上关心驾驶员。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为出租车驾驶员生、老、病、死解除后顾之忧;通过组织“双百”优秀驾驶员免费体检、组织“十佳服务明星”外出休假疗养、增设夜间保养、座套更换点;为1510台大通“黄的”更换PVC椅套;公司适当补贴,更换检查不合格的出租车地垫等九件实事,从经济和管理上关心驾驶员;将驾驶员“四必访”列入分公司经理年薪考核,拨出专项资金用于驾驶员婚嫁、重病、直系亲属住院或逝世以及发生灾祸时进行“四必访”,2012年共上门走访慰问驾驶员320余人次,用于走访慰问余额达29万余元,在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驾驶员,从生活上帮助驾驶员;将驾驶员的服务事迹编入第五辑《群英谱》,组织评选“十大感动江城服务事迹”和“十大《雷锋车》标兵”驾驶员,从政治上关心鼓励他们为打造大通品牌所作出贡献;组织开展了喝啤酒赛、羽毛球赛、象棋赛、打陀螺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驾驶员的文化生活;推行《机动副班管理办法》、在网站上设“总经理信箱”、设立诉求接待室倾听驾驶员的合理诉求等等,努力为驾驶员营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劳动关系。
      这次大通公司被交通部授予全国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是全体大通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谐稳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1月10日,交通部公路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中)、省交通厅巡视员徐佑林(左)等领导到大通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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