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更新 / 每月学习 / 设为主页 / 管理信息系统 / 用户登录 / 投稿统计/ 总经理信箱 / 客户服务
班组建设 CI形象 大通的士 群英谱 员工风采 媒体报道 乘客赞誉 文体活动 英雄榜雷锋车 星级车 公益活动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企业文化 > 雷锋车 >

《雷锋车》评选程序

时间:2007-01-12 15:16来源:武汉大通 作者:政工部 点击:
  1、公司每年初集中评选发展一批《雷锋车》。经驾驶员提出申请,分公司推荐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格,总经理审批后,每年3月5日授予《雷锋车》荣誉。
 
  2、第六条  申请加入《雷锋车》的驾驶员需提交自愿遵守《雷锋车》承诺的书面申请,分公司在信息系统中申报时,需上传驾驶员申请书。
 
  3、对驾驶员有优质服务、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委屈服务、见义勇为等事迹,获得公司突出事迹奖励的,分公司可特别受理驾驶员申请并申报,公司审核后即时授予《雷锋车》荣誉。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