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中特别情况的处理
时间:2011-05-03 08:32来源:大通四分 作者:杨华 点击:次
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特别情况我们一定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
醉酒乘客:根据《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的,出租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但是我们也常常遇到,上车时确有数人,但最后剩下的只有酒醉不醒的一个人。当然,如果我们开始时就注意了,并了解清楚了乘客的目的地,这也就无关紧要。无非是到目的地后费点神,送到醉酒者家中或是喊来家人也就OK了。如果不是这样,根本就不知道该醉酒乘客的具体住处,就必须请求当地派出所甚至110来帮助处理了。万万不可图省事而把醉酒乘客拉下出租车放在路边或是车站码头等任意一处,将后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麻烦。曾有过报道某一出租司机将醉酒乘客放置路边而造成死亡的事例,最后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危重病人:我们经常能读到某某出租车司机为了急送危重病人去医院而闯了多少多少红灯的报道,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妥的。是属于交通违法的!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必须承担违法责任的。绝不会因为你是在做好事而不予追究的!那么,在紧张的快速运行时,更要冷静谨慎驾驶,不要一味听从病人家属的央求和催促而不顾一切。必要时可立即请求路边交警帮助,他们经常为特殊紧急情况开道,正如他们的宣传口号那样:有困难找警察!他们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甚至我们的驾驶员还遇到过极端特殊事例:乘客死亡在了出租车上。那么,这个时候不要害怕,要立即拨打110说明情况,并配合到场警察做好勘察,真实无误的反映情况。而其它的任何事情和方式都不要想了。只有这样才算完善的处理了这样一例特别事项。
当然,出租车上发生的特别事情还有许多许多,想象不到的事情随时有可能发生。我们只要做到冷静、守法。这些事情即使特殊也不难处理。万一感觉困难,不好处理时就必须寻求帮助!电话报警或告知公司领导,请他们助自己一臂之力,困难是一定能够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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