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驾驶员生产经营的需求,大通公司经过各层次的征求意见和研讨,对《机动副班驾驶员管理规定》进行第四次修订,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实行。 新《规定》允许签订双班承包合同和经营责任制合同的主班驾驶员,聘请一名定车机动副班驾驶员。 区分替班范围 普通机动副班可在全公司营运车辆上替班经营。经营押金为10000元。 明确权利责任 机动副班只能接受单班车辆主班、双班车辆车长聘请后替班。 自愿转换协议 新《规定》实行后,原交缴10000元经营押金的机动副班驾驶员可改签新的《协议》,转为定车机动副班,不作违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