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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司机犯错公司要连坐

时间:2009-10-15 09:54来源:长江网 作者:武汉晚报 点击:
  11月1日以后,我市各出租车公司应该依规做好哪些事情?《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作了如下规定:

  企业应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不得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应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经营权的有效期限;应按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和行业协会协商确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或违法违规收费;应建立出租车档案,一车一档;鼓励企业对营运满5年的车辆进行更新。

  1个月内,企业所属驾驶员受到处罚的人次累计达到该企业出租车总数3%的,将处1000元—3000元罚款,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对不按规定处理乘客投诉的企业,处500元罚款。

  对非法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处罚后仍不改正的企业;让无从业资格证人员营运,1年内罚款2次的企业;所属驾驶员1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次累计达到该企业出租车总数5%的企业;伪造、变造本单位出租车号牌和营运证件的企业,将责令其部分或全部车辆停运3天—15天,直至取消经营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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