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出租车·武汉
时间:2009-07-06 13:06来源:大通四分 作者:杨华 点击:次
以武客管政(2006)32号文为标志,武汉出租车行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距今,武汉市的客运出租汽车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它随着武汉市经济建设发展而形成了重要的行业。至今已保有出租车12137台。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调一路走来,不可避免的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它经过发展期、动荡期,并在2006年发生重大转折;在这一年,以客观处为代表的政府行为,统一、规范了出租车的经营方式与合同,稳定了出租车市场。把一个多年以来为各自利益争执不休的行业引导到逐步为提高服务质量的轨道上来。成功地完成了一项公共资源经营与管理的实施,实现了出租车行业空前的稳定格局。
一、 明确了政府是公共资源的唯一控制者。
作为公共资源的城市交通,出租车是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国计民生,影响社会稳定。政府本应从社会角度统筹兼顾来进行控制。从出租车经营指标的数量、价格直至经营方式和社会效果都必须实施严格控制。
二、 企业是经营主体。
在有偿转让而获得经营权后,企业就是出租车经营的主体。它必
须对从投资到管理的全部经营负责。虽然企业中的单位出租车有着单个经营的特点,但个体出租车与企业的管理规模和管理效果相比,却是大相径庭的,是不可比拟的!
三、 废止“卖断”,走“承包”之路
在32号文中所规范的A,B两类合同,实质的导向就是出租车的承包经营。从根本上理顺了政府、企业、承包人的关系,彻底解决了所有权之争。
(2006)32号文的实际意义就在于正确解决了上述问题,三年来的具体实践结果已经证明了这一点。2006年是不平静的一年,也是武汉市出租车行业发生根本转折的一年。我们亲历了这一变革过程,所以,也应该客观、公正地来认识、评价在这一年所发生转折的重要意义,以及它将对武汉市出租车行业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善于对历史的回顾与总结,也将会对我们认识科学发展观起到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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