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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分消“电子眼”的哥被骗“人财两空”

时间:2011-08-25 10:27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武汉晨报 点击:
找“分贩子”买分处理“电子眼”,结果不但花了冤枉钱,人还被拘留。昨天,的哥吴师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分贩子”吴女士被行政拘留10天

  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王威)找“分贩子”买分处理“电子眼”,结果不但花了冤枉钱,人还被拘留。昨天,的哥吴师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分贩子”吴女士被行政拘留10天。

    8月17日,出租车司机吴师傅到江汉交通大队处理出租车(鄂AT0065)的“电子眼”时,发现自己的分不够,便找到“分贩子”吴女士,双方谈好以200元的价格为其代扣3分。“分贩子”吴女士随即找到卖分者邱某,以150元的价格,由邱某拿自己的驾驶证去窗口处理该车的“电子眼”,代吴师傅扣3分。

    18日上午,卖分者邱某到市交管局报案,说自己的驾驶证被人盗用,他从来没有处理过任何违章,要求交管部门取消这笔违法记录。次日,江汉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依照程序,将邱某的这张罚单撤销,并恢复锁定鄂AT0065上的这条“电子眼”。

    20日,吴师傅进行车辆年审时,发现这条“电子眼”还没消,便到江汉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来投诉,质问民警“为什么我的‘电子眼’已经处理了,你们还没有消?”民警上网查询后,发现里头有蹊跷。在民警的追问下,吴师傅终于道出了实情。

    随后,江汉交通大队联合江汉分局汉兴派出所,在红旗渠路暗中调查“分贩子”的情况。8月22日,民警将“分贩子”吴女士抓获。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第十一条,以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 对买分的吴师傅行政拘留5天,对“分贩子”吴女士行政拘留10天。同时,警方正在追抓卖分者邱某。

    交警提示,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这种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买分者、卖分者和“分贩子”都将面临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11-08/25/content_4877786.htm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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