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车驾驶员要做到“诺必守信”(5128号车王德祥)
时间:2013-04-01 09:56来源:五分公司 作者:王德祥 点击:次
出租车电召服务,是方便市民打的的一个新的举措,作为雷锋车驾驶员的我,积极参与电召业务,无论路途远近,我都会去做,均会去履行
出租车电召服务,是方便市民打的的一个新的举措,作为雷锋车驾驶员的我,积极参与电召业务,无论路途远近,我都会去做,均会去履行。
今年2月25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在藏龙岛接到了电召电话,在汤梁大桥外环线外有三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子等候,请我到那儿去,我接到电话后,也未多想,就驾车从藏龙岛直奔乘客指定的地点—汤梁大桥,等我到了指定的地点,我一瞧公里数,我放空车辆竟达6公里,因为根据电召的规定,电召一般是召1公里内的出租车,也许是电召系统出了问题,我也未多想将乘客接上车后,乘客告诉我目的地—阳光100,距离这儿不到3公里,又是一个短趟子。听了乘客讲完目的地,我也未讲半句怨言,驾车直奔目的地。在车上我与乘客交流中,乘客了解到我是放空6公里过来,跑这么短趟子,他们不过意,说到要多给5元钱作为对我的补偿,我说到不用。到了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8.7元加上2元燃油补贴共计10元,乘客给我20元,我找他10元,他们硬不要,让我一定收下,他们真诚地说:“你跑这么远,又诚信,我们遇到你真是我们的幸运,不然我们有钱也没车坐,钱一定要收下,只当是我们对你的感谢好了!”听了他们的话,我对他们说道:“我是《雷锋车》驾驶员,既然接了你的电话,我就要做到“诺必守信”,到指定地点接你们,并将你们送到目的地是我的责任,钱就不多收了,他们见我这么执着,连声道谢才离去。
虽然那天做的业务我好像亏了,但我感到很欣慰,乘客的理解,让我也感受到了市民对我们出租车驾驶员的肯定,更让我坚信,我们《雷锋车》驾驶员在营运中一定要做到“诺必守信”,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那么,我们出租车驾驶员就会在乘客心中树立起良好形象,社会就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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