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二分公司: 昨天上午,我乘坐贵公司AT0059出租车时,不慎将一部手机遗失在前排车座。也真万幸,因有该车驾驶员主动撕给我的发票,在我按车票上的有关信息找到贵公司相关部门时,他们热情地帮我查询,很快就给我回复找到了手机。 贵公司驾驶员对顾客的周到服务、拾金不昧的精神、贵公司全体职员的服务顾客的精神,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无疑是所有出租车类公司及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学习的,在此,我再次衷心地对所有在这一事件对我进行帮助的人表示感谢。 失主:李宇光 2007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