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发生事故后的下一个合同年度无事故时,从550元开始计奖。本合同年度内无事故的车辆转包时,对接包人以550元为基数分段据实计奖。(详见第2页的《实施意见》)
[NextPage] 对连续安全行车无事故实行递进奖励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营运车辆安全行驶间隔里程,根据《安全行车奖罚规定》,公司决定对出租车经营合同期内连续安全行车无事故的承包人实行递进奖励,奖励标准和方式如下: 1、以出租车经营合同年度为考核期,车辆在考核期内连续未发生行车责任交通事故的,对承包人按以下标准实行递进奖励: (1)第一个合同年度:550元; (2)第二个合同年度:700元; (3)第三个合同年度:850元; (4)第四个合同年度:1000元; (5)第五个及以上合同年度:1200元。 2、发生交通事故的合同年度对承包人不予奖励,下一合同年度无事故时,奖励标准从550元开始计算。 3、在本合同年度内无事故的车辆发生合同转包,接包人可视同本合同年度无事故,享受年度无事故奖励,奖励标准以550元为基数分段据实计算。 4、在行业规范合同中签订了示范合同的,可以原合同起始日计算奖励。 5、本办法从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