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公司关于组队参加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3-30 14:56来源:武汉大通 作者:武汉大通 点击:次
各分公司、修理厂: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了积极参加新港投集团公司和出租车行业举办的唱红歌赛活动,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组队参加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项目
1、50人大合唱
根据出租车行业的要求,公司组成50人的合唱团,聘请武汉艺术学校的老师进行集体大合唱的培训、指导,通过红歌演唱比赛,努力展示大通员工的精神风貌。
2、独唱
由各单位(部门)推荐一至二名参加独唱的人员,经过公司选拔赛后,从中推荐一至二人参加行业赛。
二、各分公司参加合唱队的名额分配
为了确保组队参加大合唱,公司明确要求单位(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从管理人员和出租车驾驶员中挑选推荐参演人员。要求被推荐的人员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唱歌能力。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一分公司 |
二分公司 |
301分公司 |
302分公司 |
四分公司 |
五分公司 |
六分公司 |
机关修理厂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4 |
3 |
4 |
3 |
4 |
2 |
4 |
2 |
4 |
3 |
4 |
3 |
4 |
4 |
4 |
4 |
7 |
7 |
6 |
6 |
7 |
7 |
8 |
8 |
各单位(部门)于3月31日前,将推荐上报参加合唱团和独唱的人员名单、车号(限驾驶员)及联系电话上报政工部,并从上报的人员名单中推荐一人为分公司的领队,负责做好集训、参加演唱时的联络工作。
三、活动的组织
整个演唱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工作由政工部负责,各分公司领队要积极配合政工部的工作,组织、协调好参加演出人员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和公司的安排统一行动。
进行大合唱的排练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作出安排,具体排练时间表待与辅导老师商议后确定,并下发给参加演唱的人员以便安排好日常工作。
为了提高排练的效果,减少集中排练的次数,公司要求参加演出的人员要牺牲休息的时间,在家中强化熟悉要演出的歌曲,做到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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