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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公司关于开展出租车电召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1-03-30 14:59来源:武汉大通 作者:武汉大通 点击: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公司于2010年8月5日向市客管处报送了《电话预约租车实施方案》。市客管处于2010年9月30日批复同意我公司按照方案实施,将电召服务费计入承包费,具体标准按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的意见执行。

 

  行业协会下发武租协[2010]5号文,发布《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关于出租汽车电话订车运营服务的自律意见》,确定月承包费中电召服务费标准为暂不超过60元/车月。同时发布《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电话订车服务规范》(试行)。

 

  经公司研究决定,按行业有关精神和公司年度目标,加快前期准备,早日开展电召服务,方便广大乘客,打造品牌特色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召服务方式

 

  1、设立电召中心,使用12580作为电召服务电话(电召中心)。

 

  2、每台车辆安装车载电话。

 

  3、乘客拨打12580后,电召中心通过GPS定位信息查询乘客上车地点半径两公里范围内的“空车”,呼叫出租车上安装的车载电话,实现乘客、调度员、驾驶员三方通话,完成电召派车。

 

  4、公司按60元/车月向驾驶员收取电召服务费,驾驶员按2元/次向乘客收取电召服务费。

 

  二、参加电召服务的范围

 

  1、凯旋车、星级车和雷锋车中的新款爱丽舍车,投入首批电召服务运营。

 

  2、以一、五分公司为试点,挑选车辆已更新且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加入电召服务运营。

 

  3、满足更多乘客的需求,逐步安排全部承包车辆加入。

 

  三、阶段目标

 

  4月中旬前完成电召系统的技术测试,4月底前开始试运营。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电召服务工作组。组长:李懋,副组长:方国斌。组员:罗少平、吴昌平、陈祖运、肖杰、熊武汉、吴军、钱光胜、杨华、李道兵、何群、雷鹏。负责监督协调公司各单位(部门)、分公司工作、对外协调工作。

 

  各部门、各分公司按以下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1、管理发展部负责在4月15日前完成网络连接、硬件设备、应用软件的准备。

 

  2、营运督导部负责4月2日前制定《出租车驾驶员电召服务操作规定》。

 

  3、人力资源部负责4月9日前制作完《电召流程培训示范片》(政工部配合),培训完分公司管理人员。协调各分公司制定驾驶员培训计划,完成培训。

 

  4、安全技术部负责统一安排新凯旋车和已签订《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车辆安装车载电话。4月底前安装不少于300台,并与客管处信息科核对GPS设备的编号。

 

  5、各分公司负责对出租车驾驶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月1-7日核对已安装GPS设备的ID号,并在信息系统中登记。

 

  4月15日前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补充协议(新凯旋车除外)。报自编号名单到安全技术部。

 

  4月18-27日组织加入电召的车辆安装车载电话。并将车载电话号(长号)输入信息系统。

 

  4月底前组织出租车驾驶员培训电召服务流程。

 

  6、政治工作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对外宣传、新闻发布。提前在社会媒体、《大通的士》上进行相关宣传。

 

  7、计划财务部负责协调各分公司4月底前取得向乘客收取电召服务费的税务凭证。

 

  五、运营管理

 

  各分公司按月将按车收取的电召服务费上缴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对外支付费用。

 

  开展出租车电召服务后,营运督导部应与12580运营商一起,努力提高电召数量,尽快达到单车日均调度一次以上的目标。

 

  出租车电召服务是一项利民服务,是“永远追求乘客满意”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一次提升。各部门、各分公司要以积极态度提前安排、周密计划、认真务实地完成各项任务,使电召服务早日形成有利乘客、有利出租车驾驶员的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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