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根据《关于选举第三届民主议政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各分公司及修理厂按照大通字(2005)第31号《关于设立民主议政委员会和推选议政委员的通知》要求,在员工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经民主选举,任庭顺、江勇、戴兵、郭平、周良才、向斌、黄微、谭远财、吴炎龙、贺小敏、王德强、姚杰、李湧、李伟、肖杰、王小平、易莉娜、陈祖运等十八位同志当选为公司第三届民主议政委员会议政委员,任期两年;任庭顺同志任公司第三届民主议政委员会主任。
特此决定
二0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