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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方便出行是出租车管理的硬道理

时间:2007-08-08 08:55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点击:
  《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日前召开。是否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经营出租汽车客运业务,跨市县客运经营是否可行等问题成为听证会焦点。(8月4日《海南日报》)
  
  一个城市的出租车状况如何,与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来说,出租车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的形象,是城市的“名片”之一。因此,出租车行业的经营、管理等问题,向来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一名海口市民,虽然我并不经常打的,但同样非常关注出租车政策上的变化。对于听证会上争辩较多的几个焦点问题,我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弄清楚什么才是出租车管理立法的根本出发点,这一点相当重要。
  
  出租车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一部分,主要目的是方便公众出行。这是出租车存在的最大理由。从这一点出发,出租车管理办法的立法出发点,就是以方便公众出行为第一原则。在此原则之后,才是政府的税收、从业者的利益、方便管理等等方面。如果这一点明确了,那么,解决几个焦点问题的利器也就找到了。
  
  以是否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经营问题为例。如果我们以上述原则来分析,则这个问题的结论相当简单。目前,我省的出租车经营,都是以出租车公司经营为主。出租车公司取得经营权,再以租赁、买断的形式转让给个体经营,这样做,实质上是挂着公司经营的壳,行个体经营之实,与个体经营没有多大差别。就是说,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不会导致当前出租车行业现状的根本变化,公众打的的方便性不会受到什么消极影响。相反,在允许工商户参与经营之后,因为竞争的加剧,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态度只有变得更好。再者,目前个体从业者以租赁、买断的形式,从出租车公司取得经营权,还要给公司交管理费用,这就增加了从业者的经营成本,也就是变相增加了公众打的的成本。如果直接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费可以免交,对降低消费者的打的成本有直接作用,对公众是有好处的。
  
  反对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经营的观点,主要是认为会导致出租车管理的混乱和安全保障的不到位,且加大了运管部门监管的压力,这种观点不值得一驳。管理到位和安全保障,有赖于管理者的监管力度和水平,不在于出租车司机是个体户还是某公司员工。至于说加大了运管部门的压力,更是荒谬之说。政府管理部门怎能以会增加自己的工作压力为借口,不让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从业者加入到某个行业当中?这个道理是说不通的。所以总的来说,让个体工商户参与出租车经营,有利于公众,是应当实行的。
  
  再以跨市县经营为例。目前,我省是不允许出租车跨市县经营的。这可能是考虑到了各市县的经济利益。这种政策的最大后果就是造成消费者的不方便,所造成的纠纷也给管理者出了许多难题。其实,这种类似于“地方贸易保护壁垒”式的政策,是与经济发展的趋势相悖的,也与我省将“海南作为一个城市来规划”的构想不相符。一体化市场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这种政策人为地将本来就不大的省内市场分割成了许多独立的地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所以,有关部门不妨允许出租车跨市县经营一段时间,看看效果如何。如果所产生的问题能够消化,则一来方便了消费者,二来也取得了政策上的突破,何乐而不为呢?
  
  每一次政策的调整都是各方利益的再分配,出租车行业也是如此。我们相信,在新管理办法制订、修改过程中,如果有关部门牢牢把握住方便消费者的这个第一原则,最终出台的办法就会取得满意的立法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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