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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4)

时间:2007-09-05 16:23来源:转载网络 作者:转载网络 点击:
11.11.8 车身小于或等于6m的载客汽车前后都应设置保险杠,载货汽车应设置前保险杠。 11.11.9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11.11.9.1 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和挂车两侧必须装备侧面防护装置,但本身结构已

11.11.8 车身小于或等于6m的载客汽车前后都应设置保险杠,载货汽车应设置前保险杠。

11.11.9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11.11.9.1 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和挂车两侧必须装备侧面防护装置,但本身结构已能防止行人和骑车人等卷入的汽车和挂车除外。

11.11.9.2 除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汽车及挂车,空载状态下其车身或无车身底盘总成的后端离地间隙大于700mm时,必须装备能有效防止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从车辆后下方嵌入的防护装置。

11.11.10 载货汽车车箱前部应安装比驾驶室高70mm~100mm的安全架(自卸车、载质量10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除外)。

11.11.11 驾驶员和货物同在一个车厢内的厢式车前排座椅的后方应安装安全架。

11.11.12 营运车辆应装备与其相适应的有效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11.1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11.12.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应符合GB13392的规定。

11.12.2 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用衬垫防护措施。

11.12.3 车辆的排气管应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排气管应在车身的前部,车辆尾部应安装接地线。

11.12.4 应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工具。消防器材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11.12.5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卸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11.12.6 使用装运液化石油气和有毒液化气体的罐(槽)车及其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液化石油气汽车罐(槽)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11.12.7 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11.12.8 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11.13 汽车列车

11.13.1 汽车列车的比功率

Pd=Pe/mt (5)

式中:Pd--汽车列车的比功率,kW/t;

Pe--汽车列车发动机功率,kW;

mt--汽车列车最大总质量,t。

汽车列车的比功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mt<18t: Pd≥6.88

18t≤mt<43t: Pd≥4.40+38.80/mt

mt≥43t: Pd≥5.40

11.13.2 汽车列车在平坦干燥的路面上直线行驶时,挂车后轴中心相对于牵引车前轴中心的最大摆动幅度:全挂汽车列车应不大于200mm;半挂汽车列车应不大于100mm。

11.13.3 汽车列车制动滞后时间:挂车最后轴制动动作滞后于牵引车前轴制动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2s。

11.13.4 牵引车与被牵引车的连接装置应坚固耐用,其结构应能确保相互牢固的连接,并应在其连接装置上装有防止车辆在行驶中因振动和冲击而使连接脱开的安全装置。

11.14 集装箱运输车

11.14.1 集装箱与运输车体之间必须锁止可靠。

11.14.2 挂车后轴除有效参与整车制动外,必须另有可独立操纵的制动装置

12、检验方法

12.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

按GB/T18276-2000中4.1和4.2的规定进行检验。

12.2 燃料经济性检验

12.2.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12.2.1.1 检测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环境湿度小于85%;大气压力:80kPa~110kPa。

12.2.1.2 台架和车辆的准备

a)测试前车辆应预热至正常热状态,车辆轮胎规格和气压应符合该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b)底盘测功机应预热到正常工作温度,底盘测功机和油耗计应符合使用要求,工作正常;

c)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大气压力和燃料密度。

12.2.1.3 检测方法

a)在底盘测功机上设定检测车速:轿车:60km/h;其他车辆:50km/h。

b)将被测汽车驱动轮平稳驶至底盘测功机滚筒上,起动汽车,逐步加速并换至直接档(无直接档至最高档),使车速达到规定的车速。给测功机加载PPAU,使其模拟汽车满载等速行驶在平坦良好路面时的行驶阻力功率P:

P=PPAU+PPL+PF

式中:P--汽车满载等速行驶在平坦良好路面时的行驶阻力功率;

PPAU--底盘测功机吸收单元的吸收功率;

PPL--测功机内部摩擦损失功率,由底盘测功机生产厂家给出;

PF--汽车驱动轮、传动系等摩擦损失,由测功机使用者自行测定。

当PPL+PF≥P时,则车辆不能在该测功机上进行检测;

当PPL+PF < P时,则需调整PPAU,使PPAU+PPL+PF=P。

其中行驶阻力功率P可按GB18352.1~18352.2-2001附件CC的有关规定试验测得,试验时基准质量为车辆满载;也可以按汽车在平坦良好路面等速行驶所消耗的功率值计算得到。

c)待车速稳定后开始测量,要求测量不低于500m距离的燃料消耗量。连续测量两次并记录。

d)计算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和2次的算术平均值。

12.2.1.4 检测结果的重复性检验

a)检测结果的重复性按第95百分位来判断;

b)标准差:第95百分位分布的标准差R与重复性检测次数n有关,如表12所示。

c)重复性检验

ΔQmax为每次检测时,n次检测结果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单位为L/100km。

ΔQmaxΔQmax>R时,则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差,必须增加检测次数。

表12 标准差R与重复性检测次数n的关系

n 2 3 4 5 6

R,L/100km 0.053Qmp 0.063Qmp 0.069Qmp 0.073Qmp 0.085Qmp

注:为每次检测时,n次检测所得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算术平均值(L/100km)。

12.2.1.5 检测数据的校正

燃料消耗量的检测值均应校正到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a)标准状态

环境温度:20℃

大气压力:100kPa

汽油密度:0.742g/cm3

柴油密度:0.830g/cm3

b)校正公式:

Qmj=Qmp/(C1×C2×C3)

式中:Qmj--检测百公里燃料消耗量校正值,L/100km;

Qmp--检测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算术平均值,L/100km;

C1--环境温度校正系数,C1=1+0.0025(20-T);

C2--大气压力校正系数,C2=1+0.0021(P-100);

C3--燃料密度的校正系数,汽油机:C3=1+0.8(0.742-Gs);

柴油机:C3=1+0.8(0.83-Gd);

T--检测时的环境温度,℃;

P--检测时的大气压力,kPa;

Gs--检测时的汽油平均密度,g/cm3;

Gd--检测时的柴油平均密度,g/cm3。

12.2.2 路试检测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12.2.2.1 不能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可按GB/T12545-1990中6.1~6.3的规定,采用道路试验进行规定检测车速的等速试验。试验条件应符合该标准第3章的规定。

12.2.2.2 路试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检测值应按12.2.1.5的规定校正到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12.3 制动性能检验

12.3.1 台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C中C2进行。

12.3.2 路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C中C1进行。可采用非接触式速度计和能直接测取车辆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制动协调时间和制动距离的汽车制动性能测试仪进行路试制动性能检验。

12.4 转向操纵性检验

12.4.1 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检验

12.4.1.1 汽车应保持直线向前状态,置于平坦、干燥和清洁的硬质路面上。

12.4.1.2 将转向力-角仪安装在转向盘上。

12.4.1.3 转动转向盘至一侧有阻力止,再转至另一侧有阻力止,测出其最大自由转动量。

12.4.2 转向轮侧滑量检验

转向轮侧滑量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B进行。

12.4.3 悬架特性检验

12.4.3.1 用悬架装置检测台检验

a)汽车轮胎规格、气压应符合规定值,车辆空载,不乘人(含驾驶员);

b)将车辆每轴车轮驶上悬架装置检测台,使轮胎位于台面的中央位置;

c)启动检测台,使激振器迫使汽车悬挂产生振动,使振动频率增加过振荡的共振频率;

d)在共振点过后,将激振源关断,振动频率减少,并将通过共振点;

e)记录衰减振动曲线,纵坐标为动态轮荷,横坐标为时间。测量共振时动态轮荷。计算并显示动态轮荷与静态轮荷的百分比及其同轴左右轮百分比的差值。

12.4.3.2 用平板检测台检验

a)平板检测台平板表面应干燥,没有松散物质及油污;

b)驾驶员将车辆对正平板台以5km/h~10km/h的速度驶上平板,置变速器于空档,急踩制动,使车辆停住;

c)测量制动时的动态轮荷;记录动态轮荷的衰减曲线;

d)计算并显示悬架效率和同轴左右悬架效率之差值。

12.5 滑行性能检验

12.5.1 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滑行距离

12.5.1.1 汽车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传动系润滑油油温不低于50℃。

12.5.1.2 根据测试汽车的基准质量选定底盘测功机的相应当量惯量,当底盘测功机所配备的飞轮系统的惯量级数不能准确满足测试汽车的当量惯量需要时,可选配与测试汽车整备质量最接近的转动惯量级,但应对检测结果作必要的修正。

12.5.1.3 将试验车辆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滚筒上,启动汽车,按引导系统提示加速至高于规定车速(30km/h)后,置变速器于空档,利用车-台系统贮藏的功能,使其运转直至车轮停止转动。

12.5.1.4 记录汽车从30km/h开始的滑行距离。

12.5.2 路试检验滑行距离

12.5.2.1 应在平坦(纵向坡度不应超过1%)、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上进行。风速不大于3m/s。

12.5.2.2 车辆空载,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

12.5.2.3 被试车辆行驶速度高于30km/h后,置变速器于空档,开始滑行,当速度为30km/h时用速度计或第五轮仪测量滑行距离。

12.5.2.4 试验至少往返各滑行一次,往返区段尽量重合。

12.5.3 滑行阻力测试

12.5.3.1 应在平坦、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上进行。

12.5.3.2 车辆空载,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

12.5.3.3 解除制动,置变速器于空档。

12.5.3.4 用拉力传感器拉(或用压力传感器推)被试车辆,当被试车辆从静止开始移动时,记下传感器的拉(压)力值。

12.6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D进行。

12.7 汽车排放污染物检验

12.7.1 双怠速试验

双怠速试验按GB/T3845-1993附录C进行。

12.7.2 加速模拟工况试验

加速模拟工况试验按GB18285-2000附录A进行。

12.7.3 怠速试验

怠速试验按GB/T3845的规定进行。

12.7.4 自由加速试验

12.7.4.1 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按GB18285-2000附录B进行。

12.7.4.2 自由加速烟度试验按GB/T3846的规定进行。

12.8 汽车噪声检验

12.8.1 汽车定置噪声检验按GB/T14365-1993第1-5.3条的规定进行。

12.8.2 客车车内噪声检验按GB/T1496的规定进行。

12.8.3 驾驶员耳旁噪声检验

12.8.3.1 车辆应处于静止状态且变速器置于空档,发动机应处于额定转速状态。车辆门窗应紧闭。

12.8.3.2 测量位置应符合GB/T1496的要求。

12.8.3.3 声级计应置于"A"计权、"快"档。

12.9 客车防雨密封性检验

客车防雨密封性的检验方法按GB/T12480的规定进行。

12.10 车速表检验

车速表的检验方法按GB7258-1997附录A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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