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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交通违法可“跨区”接受处罚

时间:2007-01-17 08:59来源:武汉交管网 作者:武汉交管网 点击:

 司机朋友交电子眼罚款再也不必四处奔走了!15日,我市中心城区的12个大队电脑已联网,驾驶员缴电子眼罚款可在任意一个大队窗口完成。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施文俊副处长介绍,12个联网大队是: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东湖高新、沌口、大桥和二桥大队。

驾驶员持邮局邮寄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下简称《告知单》),和张贴在车窗上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辆处理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在上述任意一个大队的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窗口,换成《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白、黄两联纸质单据,下简称《决定书》)后,即可持该《决定书》到银行办理缴款。

据了解,电子眼违法一般可分为三种,即:路口的固定电子眼拍摄的;因违法停车被张贴《通知书》的;流动电子警察拍摄的动态违法行为。

对于张贴的《通知书》,驾驶员可在五天内直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大队窗口接受处罚,而五天后可在12个大队任意一个窗口办理“跨区”处罚。对于时间较紧的驾驶员,极大地节约了时间。

对于固定和流动的电子眼罚单,可在接到邮局的邮寄《告知单》后,按上述办法在银行办理缴款。

对于被中环、高管和直属三个大队电子眼拍摄的违法行为,将在稍后些时侯实施跨区处罚。而新洲、江夏、蔡甸等远城区暂时不能跨区处罚。

如果当事人对电子眼处罚有疑问的,违法停车张贴了《通知书》的和被流动电子眼拍摄的,每周五全天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大队免费观看录像;被固定电子眼拍摄的,可到交管局宣教处观看。

交管部门提醒:不要“扎堆”办理

据了解,电子眼“跨区”处罚的相关工作,从去年开始运作,本月4日开始试运行,昨日开始正式实行。

从十多天的试运行情况来看,目前在江岸和武昌大队,出现“扎堆”办理的情况。施副处长提醒广大驾驶员,“跨区”不仅是江岸和武昌两个大队,其他十个大队同样能办理,不要都赶到这两个大队,否则势必会耽误大家的时间。

交管部门还公布了各队电子眼处理窗口的地址---江岸大队:赵家条尾村8号(二七路停车场);江汉大队:汉口火车站银墩路55号(欧亚达家具城旁);武昌大队:友谊大道坤宝路旧机动车交易市(新车管所后)外;其他的均在各个大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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