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报记者昨日从海口市交通局获悉,为了整治出租车营运市场,对违反《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司机将受到严肃处理。 据介绍,出租车司机擅自改装计价器(即“装枪”)营运,吊销其客运资格证,3年内不得从事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业务。出租车司机从事“黄、赌、毒”及刑事犯罪活动,或者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吊销其客运资格证;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业务。出租车司机驾驶无车辆运营证车辆载客营运的,除了按“黑车”处罚外,吊销其客运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业务。拾到乘客遗失物品拒不归还的,除追缴遗失物品外,处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