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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需要新思路

时间:2008-11-21 09:40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点击:

  酝酿了整整14年的燃油税改革,即将破题。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日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的意见。座谈会还就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开征燃油税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能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有利于减少各类繁杂收费,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在新华网进行的一项有2万多人参加的网络民意调查中,高达80.85%的网民对开征燃油税表示支持。如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明确表态,意味着燃油税开征进入倒计时,这无疑是一次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进步,是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但是,根据公开信息可以看到,企业和消费者非常关心的取消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并未列入此次改革。虽然此次燃油税改革很可能会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以及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然而,却留下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收费站这根尾巴。

  近年来,油价不断上涨,使用运输工具的成本不断上升,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不断加重。可遍布全国各地多到难以计数的公路收费站在影响效率的同时,也给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增加了很高的成本,一直广受舆论诟病。

  很显然,燃油税改革把“收费站”这根尾巴留下来,还是“利益”二字在作怪。因为,各地的收费站是地方政府的一大财源,虽然许多公路的收费期早已结束,虽然许多公路的投资成本早已收回,但面对公路收费这块“大肥肉”,谁也不愿意放口。这就导致即使燃油税开征,林立于全国的收费站仍然会在各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盘剥着来往车辆,其结果是,企业和消费者在付出燃油税的同时,仍要忍受旧的不合理收费。

  当然,各地许多公路都是依靠贷款建成的,建成之后收费还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还贷并不意味着各地就可以获得对公路的永久收费权。道路原本就是公共设施,原本就应当由政府投入。政府可以名正言顺地向纳税人收税,但决不能在收费还贷的愰子下公开掠夺社会资源,抢夺企业和群众的利益,用牺牲公众利益来满足本部门的利益。

  所以,燃油税改革完全可以尝试打破思维定势,大胆地用全新思维、崭新思路来破解历史难题,一步到位撤销所有收费站,将一切围绕运输工具的收费全部取消,同时采用几种新措施解决因取消收费站给地方政府还贷带来的问题。

  一是将燃油税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在五年内大头留在地方,由地方用于还贷。五年以后再调整分成比例;二是充分利用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的机会,在实施4万亿投资计划中,将这些贷款分期还掉,并根据中央与地方的偿还比例确定燃油税分成比例;三是允许地方政府发债,通过发债偿还各项贷款,其形成的新的债务,通过燃油税分成等予以偿还。

  改革是对利益格局的调整,更是对利益行为的规范。改革需要考虑各方利益,但不能无原则地迁就那些明显阻碍改革进步的不合理既得利益。如果一味迁就,改革就会沦为“和稀泥”、“捣浆糊”,这样的改革方向就会跑偏,目标就会走样,自然也就难以取得成功。

  总之,启动燃油税改革既是一件好事、实事,也是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具体措施。但14年“启而不动”的现实足以表明,这是一块硬骨头,是一场攻坚战,遵循原有的思路恐难取胜。必须用大魄力、大智慧,大胆创新,科学决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取得燃油税改革的最佳效果。我们翘首企盼,衷心期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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