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创建一流的企业品牌,四年来,公司聘请义务监督员乘车督查大通车运营服务质量,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和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规范服务质量的提高。现因第二批义务监督员聘期届满,在向社会公开邀请、热心市民自愿应聘及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决定聘请吴天祥等十一位同志为本公司第三批义务监督员,聘期二年。公司义务监督员按修订后的《大通公司义务监督员活动办法》开展监督活动。
十一位义务监督员的名单及工作单位如下:
1、吴天祥:党员 武昌区政府巡视员。
2、马跃进:党员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干警。
3、从诗刚:党员 武汉汽车客运总站副总经理。
4、李文秀: 党员 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编导、记者。
5、庞 玲:三江集团特种车辆技术中心主管、工程师。
6、胡宁寒: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楚天交通广播频道播音员。
7、王启东:党员 华中电力集团高级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
8、侯国顺:家园文化广告公司艺术总监。
9、袁国庭:武钢兴达公司工人。
10、高 欣: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员,经济师。 11、孙 静:姑嫂树小学教师。 特此决定 附:1、大通公司义务监督员活动办法 2、文明规范服务测评乘车调查表二00七年元月二十九日
[NextPage] 附1: 大通公司义务监督员活动办法 (2005年元月21日发布,2007年元月29日修订)
第二条:义务监督员由若干位踊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热心市民组成。采取公开招聘、自愿应聘、公司聘请的办法产生。 第三条:公司向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和《义务监督员证》。聘期二年,可以续聘。为义务监督员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方便。全体主、副班驾驶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条:义务监督员应聘后因病、事不能参加活动时,可向公司报备,不再履行义务。 第五条:义务监督员的义务: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2、收集社会各界及出租车驾驶员对公司工作的评议,并及时反馈。协助改进大通品牌形象。 3、每月随机租乘三辆以上的大通车,按照《文明规范服务测评乘车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表样附后)上所列调查项目,一车一表地进行填写。实事求是地提出评议意见。同时,在《调查表》上粘贴当次的租车打印发票。 4、义务监督员在乘车调查时,应与驾驶员简短交流对文明规范服务的意见。必要时可出示《义务监督员证》。 5、若发现驾驶员违规拒载、拉客谈价,未租乘该车时,仍在《调查表》上详细记录车号、时间、地点及驾驶员的体貌特征。 6、每月底前,通过传真、邮寄或递送等方式,将填写完毕的当月《调查表》反馈至公司营运督导部。若有不便,可电话通知公司派员登门取回《调查表》。 7、每年二至三次,应邀莅临公司参加义务监督员座谈会。 第六条:公司每半年一次,向每位义务监督员发给“租车考察费”300元。 每季度一次,发给《调查表》,供填写调查结果。 第七条:公司营运督导部负责义务监督员的聘请、联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调查表》。将调查结果编入《营运督查简报》发布,有针对性地扬长补短。 第八条:本修订办法从2007年元月30日起实行。
附2: 文明规范服务测评乘车调查表 QR82104 租车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自编号: 上车地点: 下车地点: (拒载、拉客可不填写) 请在以下调查内容评议栏□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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