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员工: 根据公司民主议政委员会提议,公司把建立“驾驶员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作为今年为驾驶员办理的实事之一。现将《大通公司驾驶员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请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认真查阅,将反馈意见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前通过网上信箱(>> 请点这里进入网上信箱),或分公司反映到公司。 特此通知。
大通公司驾驶员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企业,提高驾驶员风险防范能力,缓解因交通事故处理的资金上压力,根据议政委员们的建议,公司建立“驾驶员交通事故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互助基金由公司统一管理,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公司民主议政委员会对互助基金行使监督权。 第三条 公司成立“驾驶员交通事故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全技术部部长和民主议政委员2名代表组成,负责互助基金使用的审批,定期公布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 分公司经理、安技部长、出租驾驶员所在班组的指导员及班组长,联合组成分公司初审小组,负责所属班组长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借款时的初审,并负责向公司“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呈报审批。 第二章 加入和退出 第五条 与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和《副班经营协议》的主、副班驾驶员均可自愿加入交通事故互助。加入时应签订《交通事故互助协议书》,一次性缴纳互助基金。 第六条 驾驶员因合同终止、转包、解除《副班经营协议》、自愿要求等原因可退出互助基金。退出时,先填写《退出交通事故互助基金申请表》后办理退款。 第三章 基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七条 公司一次性拨款30万元作启动资金,由自愿加入交通事故互助金的主、副班驾驶员按每人300元出资积累。 第八条 互助基金主要用于驾驶员在有责交通事故中第三者损失及车上乘客、驾驶员人身安全损失的借支,未缴纳互助基金的驾驶员,以及发生无责交通事故,不得借支。交缴及按期归还借支的互助基金,均免计利息。 第四章 借支和归还 第九条 借支时应先提交书面申请,分公司初审小组根据申请及事故情况进行初审,符合借款条件的,向公司呈报。 第十条 对符合《互助基金》借款条件的申请,由分公司持《申请驾驶员互助基金审批表》到公司计划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借款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借款驾驶员承担还款责任。分公司负责互助基金借款的回收及追偿工作。保险赔付款到位后,借款人须三日内到公司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财产损失,驾驶员预支金额达到6000元后,可按该事故中驾驶员责任赔偿比例的60%申请互助基金借支。 第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上乘客、或第三者人身伤亡,驾驶员预支金额达到1万元后,可按该事故中驾驶员责任赔偿比例的50%申请互助基金借支。 第十四条 交通事故互助金单笔事故借款额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经理室。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