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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

时间:2010-03-18 09:10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长江日报 点击: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郭伟王建波)市公安交管局昨日提醒,自下月起,对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一次性记满12分。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新规,有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性记满12分,分别是: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0-03/18/content_2836846.htm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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